医改改来改去,关于医生就提了个县级医院医生的培养和待遇问题,其他什么都没提.
国家是医疗活动的收益者,医院是医疗活动进行的场所.病人是医疗活动的受益者,这3个国家都提出了改革,可是医疗活动的实施者,医生,改了什么?除了责任变大,任务变重,待遇却没有改变.
医生从古代开始就不是生意,在西方更是一种慈善活动.不信的话可以去查,西方原来的医院基本都是教会开办的,市一院原来也是西方传教士来昭通办的,可是现在,不论法律还是舆论,都犯着同样一个错误,那就是,需要的时候希望医院是慈善机构,希望医生都是义工,一旦不需要,马上把医院说和像酒楼超市一般,更把医生和小商小贩相提并论.NND,酒楼超市小商小贩都有说不的权利,可是医生没有,来个人就得接诊,不管医生愿不愿意,如果非要把医疗活动当成是商业活动的话,这是不是一种"强买"的行为呢?
原来在昆医一附院发生过一起令所有医生都寒心的事,半夜急诊,就因为医生起床慢了点,病人家属把医生打了一顿,还逼着医生给看病,那医生最后是含着泪顶着病人家属的辱骂给病人看病,怪这件事后来一直没人提起,要是反过来是医生打了病人,还逼着病人看病,怕是早全国震惊了.
现在某些医生开大单,确实是不应该,但是要知道,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,不能因为一个医生的不负责,你就说所有的医生都只顾效益.
另外,医生只是给医院打工的,除了做事,医生什么都不能改变,你骂医生有什么用,难道电信收你漫游费你骂营业厅的接待员他就能给你省掉?